窦天章自己也承认“嗨!这个那里是做媳妇?分明是卖与他一般。”

    明知道是卖女儿,窦天章为何还要这样做呢?

    姜岚仔细推看了前后,在与李淮宁探讨了那故事出自的朝代,并总结出这以下三点。

    第一,这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很贫穷呀,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。

    就在戏中窦天章曾言道“小生一贫如洗,流落在这楚州居住。此间一个蔡婆婆,他家广有钱物;小生因无盘缠,曾借了他二十两银子,到今本利该对还他四十两。他数次问小生索取。教我把甚么还他?”

    窦天章作为秀才,不不可能做出欠债不还的荒唐事情的,但自己又身无分文,怎么办?

    倒不是他打起了卖女儿的注意,而是另外一人提出,那便是蔡婆婆。

    蔡婆婆放给窦天章高利贷,这二十两的银子一下子就翻了一番,这窦天章这还不上银子便想起了这蔡婆婆每次来时都曾言道,要窦娥做她媳妇,这边顺水推舟将女儿给卖了去。

    当然姜岚觉得还有一个更为致命的原因,便是这窦天章的科举之心。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,窦天章为了赶上春闱定然处理完周围的糟心事。

    一心想着出人头地的窦天章是不可能放弃这样的大好机会的,带着窦娥还成了自己的累赘,索性来个一举多得,一来可以抵债,二来可以让自己轻装上阵,何乐而不为呢?于是,七岁的窦娥就成了蔡婆婆家八岁儿男的童养媳。

    其实,在窦天章心里还有一种思想在作祟,那就是“父为子纲”,父叫子亡,子不得不亡,子女的命运本该掌握在父亲的手里。

    所以,与其说是窦天章狠心将亲生女儿推向了悲惨命运的漩涡,还不如说是儒家的伦理纲常一步步将窦娥逼向了痛苦和不幸的深渊。

    姜岚对于这些个君臣之道那是敬而远之,但是这以后出门做事行为的她也不得不注意,不得不被这世俗所负累,因为她不是阴巽,而是姜岚。

    这戏中的蔡婆婆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,姜岚实在想不懂为什么窦娥宁远认下这案子,也不愿让自己这个德行有失的婆婆收到重刑拷打。

    放高利贷为生,窦天章借了她二十两银子,一年后连本带利要四十两,如此贪得无厌的婆婆这窦娥难道一点也不记恨?

    这张驴儿父子无意间救了蔡婆婆,张驴儿父子见色起意,想做“接脚”,父亲娶蔡婆婆为妻,张驴儿娶窦娥为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