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想到会卡在这里好一段时间,被登门询问的酒店拒绝两次后,白白浪费二十分钟,脚都走到有点酸软的贾珑,呜呼哀哉的哭丧起脸。

    带着毛毛出门,路人回头率高是挺暗爽,但这种事情又让她深感麻烦。

    好在姑娘还是聪明的,她没再一家一家登门问,而是蹲在街角,打开手机网页,开始在网上找酒店等信息,然后挂电话去上门询问。

    又经过几次失败后,终于有一家不算很大的小旅馆,在知道她拥有猎人证,且愿意保证看顾好小毛毛,不让它破坏旅馆设施或者惊吓到其他客人后,这才勉强答应让贾珑入住一晚。

    “毛毛呀毛毛,你才这么点大就费事成这样,等你长大了我岂不是只能陪你睡大马路?说不定还会被警察叔叔抓起来呢。”

    贾珑对自己养小毛毛的决定,又有点后悔了。

    而且就如她所言,刚才挂电话时,跟店家解释毛毛还是幼崽都没用,店家认为熊就是熊,小的也危险。

    现在就快找不到住的地方,等它再长大点,贾珑还真只能跟它一起睡大马路了。

    “咦……不对。你这小家伙,好像比刚捡来时已经重了很多吧,没错,仔细一看连个头都大了一圈,才几天就长这么大了,说不定过一两个月就抱不起了,到时真只能住马路了。”

    贾珑掂量掂量小毛毛的体重,然后脸色一变。

    难怪她一直手酸,抱着头已经成长到十几公斤重的小熊满地跑,手不酸才怪。

    “最多再过半个月,你就得自己走路了。”

    贾珑其实不太喜欢用链子牵着毛毛走,所以此行她才会一路抱着毛毛。

    可如果它再大点,贾珑虽然已经有不错的力量,也肯定吃不消,到时只能放它自己在地上走,安上金属链子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,毕竟贾珑也不敢保证,毛毛抓狂起来会不会伤人,所以这是对他人和自己的负责。

    终于,在又走了半公里左右的路程后,贾珑到了那家愿意让她入住的旅馆。

    旅馆不大,不过里面装潢什么的也不太差。